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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張老師」基金會
臺南分事務所


1980

臺南「張老師」接受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114年度
「逆境少年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」
壹、服務對象包括:
一、逆境少年及家庭
1.偏差行為兒少:針對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9至13款之非在學之偏差行為兒少及其家庭,或相關網絡單位轉介之偏差行為兒少及其家庭。
2.司法矯治少年:針對矯正學校少年,從入校起提供少年家庭支持輔導, 並於少年離開矯正學校後追蹤輔導一年,協助少年重新適應家庭與社區生活,降低再犯風險。
3.失蹤兒少(自願離家,不含遭親屬擅帶離家兒少):針對自願離家或失蹤兒少,由家屬向警方報請失蹤協尋之兒少家庭。
上開服務對象皆須以家庭為中心,提供兒少及其家庭相關福利服務、支持性輔導及其他相關資源連結、轉介等服務。
貳、服務區域:
臺南市東區、南區、中西區、安平區、安南區、七股區、
西港區、佳里區、將軍區、學甲區、北門區、麻豆區、下營
區、六甲區、官田區、大內區,共計16區。
參、服務內容:
一、少年與家庭個別化服務。
二、兒少培力活動、親子休閒活動、家長與兒少團體課程、親職講座等。
※更多本案活動可參見本所臉書粉絲團訊息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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